2009年1月29日 星期四

實用

記得小時候在復活節時跟媽媽逛街市,總不難看到小販售賣雞仔「應節」。 數十隻黃澄澄的小雞擠在紙皮箱裡,吱吱喳喳地叫,只要花數塊錢,就可以買到一條「寶貴」的生命,任君處置。

童年時代的我曾經很想要養寵物,什麼也好,只要給我「養」著,就會自覺很了不起。所以當母親大人拉著我的小手經過某檔販賣小雞的店時,我央求她買一隻小雞給我當寵物﹕
「媽媽,數塊錢而已,就買一隻給我吧﹖」
「嘿,養你『一隻』都夠麻煩了,還買什麼小雞﹖走!」
「小雞我來養就行,不會麻煩到你,而且小雞長大後,可以拿來吃,很划算的。媽媽,好啦...」
雖然我用盡那三寸不爛之舌,但母親大人都是堅拒不買。

現在回想起來,倒要謝謝她沒有給我說服。
養育牠,無論當牠是玩伴又好,朋友也罷,到最後竟然要把牠吃下肚子,豈不殘忍﹖
當真算是「出賣朋友」,那種「出賣」的殘忍程度,可謂是舉世無雙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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